2016年度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2017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幸福街社区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度幸福街社区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幸福街社区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幸福街社区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做好综合服务事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辖区内社区居委会党组织,提高社区基层组织的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确保机关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负责辖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做好社区居民矛盾调解工作。
(三)努力学习社区居委会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知识,群策群力办好本辖区的公共事物和公益事业。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做合格的市民,树立文明新风尚。
(四)做好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统计、奖扶特扶等工作,做好劳动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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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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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
第二部分:幸福街社区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幸福街社区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收入总计123.58万元,决算支出总计123.58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9.22万元,减少13.46%。决算收入总计中,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决算支出总计中,含结余分配0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5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123.58万元。较2015年决算减少19.22万元,下降13.46%,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的减少,财政拨款收入的减少。
(二)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5年决算无增减变化。
(三)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5年决算无增减变化。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63万元,占78.19%;项目支出26.95万元,占21.81%。与2015年相比减少19.22万元,减少13.46%,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的减少,财政拨款收入的减少。
四、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23.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0.38万元,减少14.16%,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支出所需的财政拨款收入的减少,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19.22万元,减少13.46%,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的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23.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0.38万元,减少14.16%,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支出所需的财政拨款支出的减少,与2015年相比减少20.38万元,减少14.16%。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中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中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96万元,本年支出决算为123.5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5.84%。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各项项目支出总计减少20.5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22万元,减少13.46%。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58万元,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8万元,主要是财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11万元,主要是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应由单位承担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3)城乡社区支出80.64万元,主要是幸福街社区为完成各项社区工作,保障社区工作和发展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7.35万元,主要是幸福街社区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6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6.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47万元,减少7.62%,超出年初预算数0.17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2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2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6万元,增长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6.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日常办公费和劳务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了25.79%,超出年初预算数3.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1.0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及取暖费的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六、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下,节省各项开支,尤其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0万元,较2015年减少0.78万元,减少100%。较2016年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近年来,“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减少,体现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实现了只减不增的目标。
全年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发生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次数为0,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2015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全年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6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较预算减压0万元,相比无变化,比2015年决算减少0万元,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维护费大幅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维护费。
全年发生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合计接待0人次,年初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比2015年决算减少0.78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2016年无公务接待费。
七、2016年度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以“部门职责—工作活动”为依据,确定部门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好的基础。
(二)预算项目绩效一应俱全开展情况
按照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6年初确定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部门决算项目共4项,共涉及预算资金26.95万元,绩效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三)预算项目绩效自评选例
我单位城市化补贴年末决算数为11.53万元,执行率100%,全部发放到位。
(四)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通过实施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还需进一步详尽,绩效指标应充分体现“结果”导向原则。进一步改进完善的措施: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定,进一步探索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绩效分析、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八、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6年度机关部门运行经费支出17.25万元,比2015年增长0.6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用,劳务费等费用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无其他车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区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它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它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的水电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的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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