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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9-07   来源:财政局


2016年度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78

目录

第一部分  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度民政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民政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研究提出我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

(二)、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协调军供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三)、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研究提出救灾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承担国内对外市级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工作,检查和监督救灾和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和灾区的生产自救工作。

(四)、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步督查,负责城乡社会困难户和其他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救济求助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五保户的供养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组织、指导对外地的社会捐赠等对口支援工作。

(五)、拟定我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我区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免征界变更。负责全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注销的审核与上报,承办标准地名的发布的具体工作,提供地名信息,对名类地名标志进行监制、规范设置与管理,推广地名标牌国家标准,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

(六)、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企事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

(七)、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八)、负责老龄工作组织、协调促进老龄事业发展

(九)、研究提出全区福利彩票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指导全区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第二部分:民政局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6年民政局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收入总计为1253.41万元,决算支出总计为1253.41万元,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加461.16万元,增长58.21%。决算收入总计中,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7.54万元;决算支出总计中,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6.95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5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5.8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

(一)财政拨款收入1155.87万元。较2015年决算增加486.45万元,增长42.0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了“彩票公益金(中捷公墓)”项目资金的拨付及“清真寺拆迁补偿”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776.26万元增加了379.61万元,增长4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中捷公墓”资金的拨付。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8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2万元,占19.22%;项目支出716.04万元,占80.78%。与2015年决算支出合计687.89万元增加了198.57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支付了清真寺的拆迁补偿款。较年初预算数605万元增加了281.46万元,增长46.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优抚对象的发放的抚恤金。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为1253.4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72.8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了“彩票公益金(中捷公墓)”项目资金的拨付及“清真寺拆迁补偿”项目资金。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61.16万元,增长了58.21%,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了“彩票公益金(中捷公墓)”项目资金的拨付及“清真寺拆迁补偿”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为1253.4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72.8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了“彩票公益金(中捷公墓)”项目资金的拨付及“清真寺拆迁补偿”项目资金。与2015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461.16万元,增长了58.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了“彩票公益金(中捷公墓)”项目资金的拨付及“清真寺拆迁补偿”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中包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7.5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中包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6.95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6.26万元,本年支出决算为886.4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4.19%。主要原因是上级批准的中捷公墓项目的前期费用及残疾人困难及护理补贴发放人员的增加等。与2015年相比增加198.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批准的中捷公墓项目的前期费用及残疾人困难及护理补贴发放人员的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16年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6.46万元,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类)17.28万元,主要是保障宗教事务方面的公用支出及少数民族补助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抚恤方面及残疾人困难及护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39万元,主要用于应由单位承担的职工医疗保险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4)城乡社区(类)支出202.12万元,主要为清真寺的拆迁补偿款。

5)住房保障(类)支出11.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其它支出41万元:主要是用于上级拨付的福彩公益金给困难群众发放的临时救助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4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26.9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121.37万元增加了5.6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的调整,支出相应增加。没有超过年初预算数134.1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4.63%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5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21.63万元增加了2.96万元,增长了13.68%,较年初预算15.79增加了8.8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55.73%。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及取暖费的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3、商品和服务支出17.71万元,较201519.22万元减少1.52万元,减少了7.9%,较年初预算数25.09万元减少7.3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0.5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的费用减少。

4、其它资本性支出1.16万元,较20150.24万元增加了0.92万元,增长了383%,较年初预算1.1万元增加0.0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5.45%。主要原因是为办公室购置的一台空调及购置了办公桌椅。

六、2016年度“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的情况说明

2016年,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下,节省各项开支,尤其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5.5万元,较2015年决算7.98万元减少2.48万元,减少45%。较2016年初预算持平,没有超出年初预算数。“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减少,体现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实现了只减不增的目标。

全年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发生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次数为0,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2015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全年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2016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一辆特种专业用车。较预算压减0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2.33万元。减少的4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全年发生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合计接待0人次,年初预算为0,相比无变化,2015年度决算减少0.15万元,减少100%。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降低公务接待标准,减少接待活动。

七、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以“部门职责工作活动”为依据,确定部门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好的基础。

(二)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按照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16年初确定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部门决算项目共24项,共涉及预算资金1155.87万元,绩效自评率达到100%

  1. 预算项目绩效自评选例

         民政局2016年项目支出中高龄补贴是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补贴。2016年发放65.75万元。及时为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发放到位。

    (四)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通过实施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还需进一步详尽,绩效指标应充分体现“结果”导向原则。进一步改进完善的措施: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定,进一步探索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绩效分析、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八、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7万元,比201519.46万元减少0.59万元,降低了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16年没有政府采购方面的支出。支出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位共有固定资产146.23万元。包括老年公寓88.8万元,骨灰堂16.50万元,殡仪车12.5万元,其它固定资产包括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及空调等。我部门单位价值超过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区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它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它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的水电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的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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