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捷产业园区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第二次修订)》
目前,我区出台《中捷产业园区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第二次修订)》,同时,2019年印发的《关于修订<中捷产业园区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捷区字〔2019〕30号)废止。方案的出台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水建管函〔2016〕44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7〕6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沧办字〔2017〕2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园区河长制工作实际需要,进行本次修订。
《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实施范围、各级河长职责、各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及主要任务。
《方案》修订了河长制单位组成,增加了“盐场社区办事处”并明确责任河道及职责。
《方案》修订了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方案》修订了河长制主要任务,为做好我区河长制工作提供依据。